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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准驾车型
作者:  来源:   录入:admin 责编:admin  添加日期:2011-05-26 15:47:51  ★★★  点击数:

  一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暂住人员的,只能申领小型车C1、小型自动挡C2、低速载货车C3 、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还必须交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八张。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 属驾校培训的,还应出具培训记录。

  二、 提示:

  1、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2、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无满分记录。

  6、增加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车型,不得有下列情形:(1)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7、增加中型客车B1,需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8、增加牵引车A2,需取得驾驶中型客车B1,或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9、增加大型客车A1,需取得驾驶中型客车B1或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牵引车A2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三、领表、体检、办理的地点:

  1、领表地点:可就近在景德镇市车管所、景德镇市各交警大队领取,也可在网上A4纸下载。

  2、体检地点:景德镇市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3、办理地点:景德镇市车辆管理所

  四、业务流程

  领取填写表格---检查身体-窗口受理---缴费--考试--领证

  五、办结时效

  二个工作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考试合格后,第二个工作日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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